问题编号:[178089]
问题标题: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回国申请免税购买国产小汽车
问题内容:你好,我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根据导师的项目规划,到国外合作大学进行了一年的研究工作,回国后在驻外使馆领取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和对方学校提供的合作研究证明.请问我这种情况可否申请免税购买国产小汽车?按照规定,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出国满一年可以申请免税购车,经过与教育部国际关系司以及驻外使馆教育组核实,我这种情况属于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由于是通过导师的合作项目出国交流,而不是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因此没有公派留学的证明.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并不是只有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才算做联合培养,走学校的项目也一样算作联合培养的博士生.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无论公派或自费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1学年(不少于9个月)以上,毕结业后2年内持中国护照回国定居工作的,可在毕业后首次入境1年内申请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