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印制委托人在委托商标印制时,首先要出具的是证明其身份的文件。因为委托人身份不同,出具的证明文件也就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文件有以下三种:(1)《营业执照》副本;(2)事业单位的证明;(3)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所属国或地区的合法营业证明或身份证明。
其次,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还要出具证明其商标注册的文件。如果委托人是商标注册人,即要求印制自己的商标时,他只要出具下列文件之一即可:(1)《商标注册证》;(2)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明》。 外 贸 知 识
如果属于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需印制商标的,则委托人除出具上述三种证件之一外,还应当出示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内容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若属于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即商标使用合同中明确规定被许可人印制商标需经许可人单独授权的,则被许可人在委托印制业务时,还应当出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