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8932]
问题标题:海关注册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济南的,我司是进出口收发货人,证书已过期,想重新注册,应怎样办理?还有,我司的厂址是自己购买的,但是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请问应怎样办理海关注册?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005〕第127号)规定,进出口收发货人须持如下单证到注册地海关企业管理部门办理海关注册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递交); 4.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递交); 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8.《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投资者情况登记表》; 9.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其中8中的表格请从本网站http://qingdao.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05/tab1626/info373900.htm下载,填写完毕加盖公章。如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