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9121]
问题标题:销售船舶配件至在中国港口的外籍船舶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为一家生产型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现有外籍船舶在中国境内港口进行维修,国外船东直接向我司采购船舶配件一批用于维修使用,签订美金合同。请问我司应该如何操作出口报关手续来完成向该外籍船舶供货的合同? 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海关对国际航行船舶供船业务实施监管。除国家指定的外轮供应公司和中远公司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船舶供应工作。供船物料、物品,由船舶负责人编制清单报请海关核准,在海关监管下进行国际航行船舶的供船业务操作。因此建议你司先行取得船舶供应资格。如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