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703]
问题标题:东盟进口,中转其他国家,需要“未加工证明文件吗?”
问题内容:尊敬的上海海关您好: 因常碰到以下问题导致无法享受减免关税。 以下情况需要提供中转国出的“ 未加工证明文件”吗? 例1: 散货,从一个东盟成员国(柬埔寨)中转另一个成员国(新加坡)运输至中国上海境内,途中在新加坡中转,并在新加坡拆箱重新拼箱换运输工具运到中国上海 ; 例2:散货,从一个东盟成员国(柬埔寨)经过另一个非成员国(韩国)运输至中国境内(途中在韩国拆箱,重新拼箱换运输工具运至中国上海 ); 例3 : 整柜和散货,从孟加拉国进口到上海,中转新加坡,整柜换运输工具运输至中国上海,散货拆箱并换运输工具到上海。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例1: 散货,从一个东盟成员国(柬埔寨)中转另一个成员国(新加坡)运输至中国上海境内,途中在新加坡中转,并在新加坡拆箱重新拼箱换运输工具运到中国上海 ;此种情况不需要提供中转国出的“ 未加工证明文件”。 例2:散货,从一个东盟成员国(柬埔寨)经过另一个非成员国(韩国)运输至中国境内(途中在韩国拆箱,重新拼箱换运输工具运至中国上海 );此种情况需要提供中转国出的“ 未加工证明文件”。 例3 : 整柜和散货,从孟加拉国进口到上海,中转新加坡,整柜换运输工具运输至中国上海,散货拆箱并换运输工具到上海。 此种情况需要提供中转国出的“ 未加工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