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870]
问题标题:设备账册物品交换
问题内容:我司为出口加工区内企业,我司以设备账册从区外厂商进口铜线用于模具线切割,但铜线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切割精度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因此,我司与供货商协议将不能使用的铜线采用等重量交换方式互换,但在海关处理方面如何交换却没有一个合理的方案。请老师协助如何操作给予指导!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料件进出区”指料件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或研发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料件,包括此类料件在境内的退运、退换,监管方式代码“5000”,简称“料件进出区”,适用于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中方配套区)内企业申报使用,不适用于区外企业和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内企业。如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