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5136]
问题标题:营业执照变更
问题内容:你好,我中山市纸箱总厂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面的地址变更了,请问我司能通过什么渠道把新的信息通知到贵关?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可以通过拱北海关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的企业管理栏目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756-2133221-6185或0760-88666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