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例》规定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依职权保护执法模式(主动模式)主要有以下程序:
(1)知识产权备案;
报关员考试(2)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通知权利人;
(3)权利人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4)海关对货物的侵权状况等进行调查认定;
(5)海关没收侵权货物或者协助人民法院对货物进行司法扣押;
(6)对没收的侵权货物进行处置。
2、《条例》规定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依申请保护执法模式(被动模式)主要有以下程序:
(1)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向海关申请扣留;
(2)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3)海关在扣留20个工作日内协助人民法院对货物进行司法扣押或者放行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