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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机电产品问题

问题编号:[167436]


问题标题: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机电产品问题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们是外商投资企业,现在投资额度内进口自用机电设备,HS:8457101000,参照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令2008年第6号的规定是免办自动许可证的,那这种进口方式是一般贸易还是其他?另外这种进口方式需要做招标吗?进口后是否有付汇联给我们付汇用的?也就是说付汇是否存在问题?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你好!贸易方式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为“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上述贸易方式属于“有条件签发进口报关单证明的”海关监管方式,企业可以向海关提出签发申请,海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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