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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适合加工的原料出口如何备案

问题编号:[176542]


问题标题: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适合加工的原料出口,如何备案


问题内容:海关领导:您好!我公司常年从事加工贸易产品加工,对于我们在加工过程中挑选出不适合加工的原料,客户要求重新包装后再发给客户(或者要求简单加工比如只挑选规格等),这样的业务如何办理备案?用料件复出可以吗?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 加工贸易料件复出是指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进口的保税料件因品质、规格等原因退运,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件、边角料、废料退运出境。来料加工料件复出监管方式代码“0265”,简称“来料料件复出”。来料加工边角料复出监管方式代码“0865”,简称“来料边角料复出”。进料加工料件复出监管方式代码“0664”,简称“进料料件复出”。进料加工边角料复出监管方式代码“0864”,简称“进料边角料复出”。鉴于你司未提供详情,建议具体以现场海关的决定为准。或致电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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