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拱北海关:关于进口车辆,复出口的问题

拱北海关:关于进口车辆,复出口的问题

问题编号:[97536]

问题标题:关于进口车辆,复出口的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我公司2年前购入一辆进口现代牌的拖头车。现因业务变更,已不再使用,因此想将该车出口到境外兄弟单位使用,我们已查有关税号的监管条件,该车H.S码为:87012000,监管条件:46AOxy,当中要求出口许可证,该许可证主要是针对国产汽车的,对进口车辆的出口不适用。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根据商务部联合公告【2007】59号的规定,企业出口非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汽车,须凭进口海关单据和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但不受出口资质管理限制。再出口的进口汽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检疫手续。


上一篇:深圳海关:报关员注册

下一篇:黄埔海关:关于完税价格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