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统计范围及项目 海关统计包括实际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的货物。保税仓库、保税区或经济特区进出境的货物、加工贸易进出口的货物、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货物、国际间无偿援助的物资以及捐赠品等均列入海关统计。
海关统计的原始凭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或经海关核发的其他申报单证。
统计项目包括进出口商品的品名及编码;数量、价格;经营单位;贸易方式;运输方式;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起运国(地区)、境内目的地;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运抵国(地区)、境内货源地;进出口日期;关别;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统计项目。
其中:对外咨询提供的主要字段有:商品、国别、贸易方式、收发货地、关别、运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