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2805]
问题标题:绿茶提取物(茶多酚)的HS归类
问题内容:绿茶提取物一般以茶多酚的含量为标准。茶多酚是茶叶经粉碎,茶水混合,浸提,压榨,去除茶渣,二次浸提,冷却,静置,离心分离,水浴浓缩,真空干燥,粉碎,得到的茶粉。低含量的茶多酚产品一般更多保留其风味用于茶饮料的制作。高含量的茶多酚可用于保健品的原料(加配料后可灌制胶囊),或用其抗氧化的性能作为食品添加剂。关于海关要求归入3824909990,我有不同观点。38章杂项化学产品注释:一、本章不包括:(一)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元素及化合物,茶多酚已有明确化学定义,我觉得不应该归类在3824909990。是否可以将其归入21012000,茶、马黛茶浓缩精汁及其制品?税则书注释:本税号包括: 一、咖啡精汁及浓缩品,可用真咖啡(不论是否去咖啡碱)制得或用真咖啡与任何比例的咖啡代用品混合制得,呈液状或粉状,通常浓缩程度很高。这类产品还包括名为速溶咖啡的产品,即经浸提并脱水或经浸提后冷冻及真空干燥的咖啡。 二、茶或马黛茶的精汁及浓缩品,加工方法与以上第一款所述情况相同。 三、以上述一、二两款的咖啡、茶或马黛茶精汁或浓缩品为基本成分的制品。它们是以咖啡、茶、马黛茶的精汁或浓缩品(而不是以咖啡、茶、马黛茶本身)为基本原料制成的制品,包括加有淀粉或其他碳水化合物的精汁等。用于泡制茶饮料的速溶绿茶粉是否可以归类到21012000?茶多酚是茶叶所特有的,别无出处,茶多酚也是茶精汁或者浓缩品的主要含量。茶叶经浓缩后茶多酚含量稍有损失,但比例增加。高比例的茶多酚产品是茶叶经高浓缩后得到的产品,去除了一些杂质后,其还是茶叶本身的功效,并未发生质的变化,所以高比例的茶多酚产品是否可以归到茶的浓缩品里,从而归到21012000?还是以多酚的名义归类到29章有机化合物?现在对于绿茶提取物,茶多酚为指标的这一产品归类认同不同,恳请贵关能给予归类的意见,多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对申报的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确定税号是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法定义务,海关依法对申报的商品编码进行审核。建议您查询《进出口税则》、联系报关代理企业确定商品编码或者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持相关资料向直属海关申请预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