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2896]
问题标题:退运复进口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关员,你好!我们公司自泰国进口过两票安全套,(今年3、4月份进口),部分货物已经发售。但是最近发现小盒包装中少了一个说明书,因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类,按药监局监管条件,不能在国内重新包装添加说明书。因此考虑将该批货物发回泰国制造工厂重新包装再进口到国内。请问采取何种贸易方式比较恰当?暂时进出口还是退运?安全套出口是法检货物,是否还需要申领商检通关单?谢谢贵关的指导。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上述货物建议按退运货物申报。按规定应予检验检疫的退运货物,凭入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