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3189]
问题标题: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的减免税
问题内容:请问:按照最新的财关税14号公告的附件3"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2年修订),鼓励类项目在进口上述清单中的商品时不予免税;但是有一点不太理解,请予以解答: 如:清单中第27项:锅炉安全阀 HS.84814000 ,明确不能免税;我们公司是鼓励类企业,准备进口的设备中也有"安全阀",HS.84814000,但是我们进口的安全阀不是用在锅炉上的,这种情况下,由于HS编码是清单上列出的,非用于锅炉的,可以免税吗? 同样的情况,清单上第24项,列出了3组HS编码的阀门,明确是火电机组用高温高压阀门(闸阀,截止阀,止回阀),但是进口不是用于火电机组的止回阀等,HS.编码在清单上,可以免税吗? 请予以明确回答,如果不能的话请说明理由依据好吗?因为类似我问的问题相信很多企业也会碰到同样的问题的,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具体咨询贵司注册的主管地海关。带好所以的设备的资料,结构、功能、原理和用途要重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