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226]
问题标题:进口原材料复出口
问题内容:请问:有零部件从国外进口,现准备将此货物原样出口(如一般贸易等)。但该货物出口需要商检,商检部门因为此为国外采购,非中国工厂生产产品而不愿意做商检,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因此,海关因无通关单而无法放行。请问,此情况下,货物如何出口?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出口货物,海关一律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对于你司所述情况并无豁免规定。因此,如你司所出口货物确实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的,无论其原产地为何,向海关申报时均应提交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另外,根据我们了解,目前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实际做法与您所述情况有一定出入,建议您就“出境货物通关单”的签发问题再次向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