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4471]
问题标题:邮包
问题内容:我是一名现就读于日本东京的大学的留学生。想通过邮局给天津的家里寄些东西。包括使用电池的电动理发器。化妆品。包装好的生鱼干。治疗肌肉酸痛的药膏。还有包装好的干燥裙带菜。请问这些东西是否包括违禁品。是否能够顺利寄到天津。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1、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应遵守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对超出规定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海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2、含有虎骨、犀牛角成分的药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3、生鱼干、干燥裙带菜等食品请咨询检验检疫。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