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厦门海关:出口加工区分装原产地[171124]

厦门海关:出口加工区分装原产地[171124]

问题编号:[171124]


问题标题:出口加工区分装原产地


问题内容:我司为厦门保税港区企业,拟从美国进口食品在加工区分装(更换包装,未进行实质性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第五条 在确定货物是否在一个国家(地区)完全获得时,不考虑下列微小加工或者处理:  (一)为运输、贮存期间保存货物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  (二)为货物便于装卸而作的加工或者处理;  (三)为货物销售而作的包装等加工或者处理。请问分装后的货物内销到区外,报关单的原产地是否还应为美国?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如果情况如所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相关规定,原产地应申报为美国。



上一篇:厦门海关:饮料商编归类[171050]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