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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第二家经营单位的订单[172193]

问题编号:[172193]


问题标题:第二家经营单位的订单


问题内容:我公司是一家来料加工企业,已经和一家经营单位开展业务。但是今年业务萎缩很厉害,我公司生产能力有很大剩余。现有另外一家经营单位,我公司可以接那家的来料加工单来做吗?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经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原则上可以承接另一家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但对另一家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其他外商企业不作价提供且未解除海关监管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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