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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邮件报关[169279]

问题编号:[169279]


问题标题:邮件报关


问题内容:本人从日本邮寄手表一块,收到济南的邮件报关通知单,应该怎么做,要是收货需要交多少关税,退回怎么办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海关总署2012年15号公告的规定,邮寄手表入境的完税价格和税率如下: 07010000 -表 07010100 --高档手表(审定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 块 另行确定 30% 07010200 --其他表 07010210 ---石英表(电子表) 块 200 20% 07010220 ---机械表 块 500 20% 07010290 ---其他表 块 另行确定 20% 根据2010年43号总署公告的规定,个人寄自日本的物品入境,限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口税=进口完税价格*进口税率。请你按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办理申报纳税手续。可致电济南海关驻邮局办事处0531—86261107具体咨询你的包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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