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9542]
问题标题:个体户可以做加工贸易吗
问题内容:我是个体户,有营业执照,想承揽一些加工贸易的活,不知道需要办理哪些海关的手续?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简称料件),经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加工贸易企业,包括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根据以上规定,建议先到工商注册地的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如能取得上述登记,则可本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企业管理进出口收发货物人备案登记中提及的资料和手续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并取得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相关许可证件;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加工企业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持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预录入呈报表;合同备案作业呈批表;海关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等等办理加工贸易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