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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产品制造商问题[169966]

问题编号:[169966]


问题标题:产品制造商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我司为来料加工企业A,出品产品标签上显示“制造商:B”,这合法吗?需提供什么资料以便通关查货?还是必须写“制造商:A”?感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进出口货物通关过程中企业应提交客观全面真实的单证资料。关于提及的A企业出口标有"B企业"生产的货物,应提交说明该情况产生的相关资料。此外,该情形是否会影响加工贸易货物管理,建议加贸易处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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