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6372]
问题标题:咨询
问题内容:关员老师,你好:现有两个问题请教,
1.我司是来料加工型企业,因订单增加,可否将料件外发到其他企业加工成成品后收回再直接出口,如果可以,对方要具备什么资格?要到海在办理哪些业务?
2.我司现有一种产品要用到胶粒,实际损耗为62%(应客户要求边角料不循环使用),但在制做手册时海关却说损耗不能大于1%,请问我司该如何处理,急,急急,盼回复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
1、可以。需要使用H2000外发加工管理系统(具体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1号)。需要到手册备案地主管海关办理外发加工业务手续。
2、具体处理方式请向主管海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