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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商品名与通用名[170220]

问题编号:[170220]


问题标题:商品名与通用名


问题内容:续问题[170104]:谢谢您的答复。我司实际上担心的是,遵照贵关要求在标记唛码上加注通用名后出口,在进口国的客户看到该标记唛码就会知晓我司商品的的主要成分,也就会泄漏我司的商业机密。我司必定如实申报,但能否在实际货物包装的标记唛码上予以考虑? 还是只能凭贵关每次查验的化验结果来验证我司申报属实? 请指点!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回答:唛头是公司用以的标识的,建议申报时可以同时申报商品名和通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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