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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国外邮寄的古典音乐CD超过一个月未收到[170419]

问题编号:[170419]


问题标题:国外邮寄的古典音乐CD超过一个月仍未收到


问题内容:从美国亚马逊网站购买了一套古典音乐CD,价值约30美元.卖家称4月18日通过DHL邮寄,迄今为止一月有余,仍然未收到货.由于是平信邮寄,无法跟踪邮寄状态,卖家让我与海关联系,看看是否会滞留在海关.特此咨询海关对进口的音乐CD通关的流程,普通进口CD是否可能长期在海关滞留.需要提供什么信息才能查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除港、澳、台地区以外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的规定,海关难以确定音像制品是否含有禁止进境内容的,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专门机构的审查、鉴定结论予以处理。个人自用进境音像制品,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以及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超出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个人邮寄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0盘的,或个人邮寄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您也可以提供分运单号,直接咨询12360服务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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