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0659]
问题标题:出口贸易中,成套设备分批出口如何办理报关?按什么报?
问题内容:我司与国外钢厂签订合同,我司负责为国外企业制作生产线,并负责安装。现在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海关,因施工场地空间有限及生产周期因素,不能一次将所有货物发运到国外,要分多次发运,请问如何办理报关?如果按整套设备的名字报可不可以?如果分批报工作量会非常大?请问如何处理?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第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此上述成套设备分批出口时应当按照成套设备实际报关时的状态进行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