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7077]
问题标题:关于免税申报无法录入的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公司在2012年2月21日依据2012年【署税发】32号文,在乌鲁木齐海关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两份,编号分别为Z94011200039和 Z94011200040。2012年2月24日,我公司委托的两家报关公司办理这两份免税事宜时,在天津新港海关遇到如下问题:新港海关电子录单系统(QP系统)一直退单,系统的窗口显示:征减免性质错误。在预录系统中可以看到这两份证明信息,但是就是无法提交预录信息。出现该问题后,我公司多次向乌鲁木齐海关和天津海关咨询解决办法,两个海关答复无法解决,认为各自系统均无问题从2月24日开始办理免税证明到今日,每天都在产生滞报金、滞箱费。截至3月12日至今滞报金和滞箱费的费用已产生125958.58元。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找海关那个部门解决该问题,恳请给与帮助。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此问题您委托的天津中货报关行有限公司以联系天津海关咨询中心,已告该报关行联系预录入公司,请预录入公司查询预录系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