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7194]
问题标题:内销征税联系单规格型号栏字节数限制输入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您好!我们公司因为残次品折料件内销补税及边角料内销征税需要先录入内销征税联系单,然后报关单内容从内销征税联系单调取出来不能作任何改变。但现在问题是,为了满足规范申报的要求,报关单的规格型号栏已经由原来的50个字节(25个汉字)放宽至255字节(127.5个汉字),但内销征税联系单仍限制在原来的50个字节,这样就没有办法把需要申报的内容规范申报,能否跟总署反映这个问题并通知电子口岸把内销征税联系单的规格型号栏字节数放宽至与报关单的规格型号栏字节数一样,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我关已了解到有关情况,并将尽快向总署反映。如有问题可及时向我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