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6959]
问题标题:海关进出口单证保管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官员:你好!按照海关规定,企业的进出口相关资料要保存3年,请问是要纸质单证还是电子文档都可以?因为,我们的进出口量很大,每次核销合同时都要复印大量的报关单,现在有电子扫描了,我们能否将文件扫描成电子形式保存?期盼您的回复!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根据海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该按照报关单及相关单证的原始状态保存单证资料,相关单证为纸质的,应按纸质状态保存;相关单证为电子数据方式的,应保留原电子数据。如有其它疑问,请直接电话联系拱北海关稽查处,电话:816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