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8982]
问题标题:办理进出口业务
问题内容:你好,我公司要想要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到海关办理手续时,营业执照上有什么要求?本地工商局在营业执照上写的是“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这样是不是就不能做代理了?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办理海关注册应提交以下单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递交); 4.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递交); 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8.《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9.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