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7569]
问题标题:进料加工保证金
问题内容:我司是中美合资企业,海关评级B级。现在需要从美国进口醋酸纤维(HS:3912120000)用于木凿手柄制作,木凿也出口到美国(HS:82053000)。请问需要交纳多少保证金?是实转还是空转? 为了降低运输成本,我司准备从美国进口20吨材料,分2张进口合同,但出口合同还没有签定,这些材料应该对应好多张出口合同,请问该怎么备案? 我们不是出口加工区企业,是不是只能做电子手册,不能做电子帐册?只能按照加工贸易合同来核销,一份进口合同对应一份出口合同,出货时也要按照进出口数据来? 谢谢老师!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你公司的描述,若属于东部地区B类企业的话,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首次开展加工贸易、租赁厂房等情况需要缴纳100%的风险担保金。可以按照进口合同办理2份进料非对口手册。只能办理电子化手册。B类企业做电子帐册的话需要海关总署审批,且前期需要投入几十万的系统完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