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3062]
问题标题:进口设备分批进口备件,用什么品名?
问题内容:背景:我公司在内资鼓励项目项下进口设备,属于鼓励项目,有获得国家发改委项目确认书,在进口过程中,有一台设备较大,需要分3批进口,每批进口的都是未组装的设备零件,等3批进口齐了,在工厂安装。请问:每批进口的设备未组装的零件,在申报减免税的时候品名按什么叫?能不能按照进口金额占设备金额的比例写成“某某设备(1/3)"的品名?还是要写成”某某设备零件”?还是海关另外有相关规定?以上,请予以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进口商品应该按照“报验状态”进行申报,详情请查阅总署158号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