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5849]
问题标题:场站收据加盖海关放行章
问题内容:我司一票出口的货物,2011年11月19日出口的, 货物从洋山港海关出运的,报关单编号223120110812701524. 对应的场站收据编号CNJJ071702. 货代退给我们的场站收据上通常都有海关加盖的放行章.而这票场站收据上面没有海关放行章. 我们要求货代提供.货代答复说洋山港实行无纸化报关, 都统一不在场站收据上盖海关放行章了. 我们想问一下,实际操作中是什么样的? 是必须盖章还是可以不盖章直接放行?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回答:2011年11月1日,在浦江海关申报由洋山口岸出口的货物,海关对放行的货物在场站收据上不加盖“放行章”,港务部门凭海关发送的电子放行信息办理货物装运手续。具体操作事宜可以咨询浦江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