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7045]
问题标题:黄金制品
问题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一)我公司准备进口18K黄金制的眼镜,该商品归类时,是否按含金量超过2%的商品就按黄金制品归类的标准执行?二)我公司也准备进口“平光眼镜/钛合金制”,其商标是用18K黄金制的,该商标的重量约占该眼镜的总重量的1%,商标的价值约占该眼镜的总价值的10%,该眼镜应按黄金制品归类?还是按“平光眼镜/钛合金制”的普通眼镜归类?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为了保证归类的准确性,请带好商品详细资料(例如:规格型号,成份,含量,加工工艺等)到浦东海关陆家嘴西路153号2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