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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如何区分其他烟煤和其他煤的商品编码[163233]
问题编号:[163233]
问题标题:如何区分其他烟煤和其他煤的商品编码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其他烟煤(270112900)和其他煤(27011900)要如何区分呢?报关实用手册的注释是以热值(以潮湿、无矿物质计)等于或大于5833大卡/千克归于其他烟煤,小于5833大卡/千克归于其他煤,可经了解外方是无法做热值(以潮湿、无矿物质计)这项,只能是装港品质出具后通过计算才能算得热值(以潮湿、无矿物质计);现在新申报规范有列明热值(统一使用空干基高位发热量指标),请问现在区分这两种煤炭的商品编码就以空干基高位发热量指标来区分吗?空干基高位发热量大于5833大卡/千克归其他烟煤(270112900),小于5833大卡/千克归于其他煤(27011900)?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根据税则27章子目注释一和二的规定判定为“无烟煤”或“烟煤”,都不符合就为其他煤。煤的种类较多,具体鉴定可通过化验进行区分。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