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2125]
问题标题:货物进口证明
问题内容:你好,因国外海关需要我公司提供己进口到我国的证明材料,我公司在海关网站上找到“关于启用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文件,“……第三版《货物进口证明书》分为普通货物用和汽车用两种……”为此,我司是否可以申请办理普通货物用《货物进口证明书》,应该怎么办理呢?如果无法办理,那怎么办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列入税则号列8701~8706和8716的汽车及8429的轮式自行机械整车,实行指定进口口岸管理。上述实施指定进口口岸管理的汽车整车,除挂车、半挂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外,进口时海关签发“一批一证”的汽车用《货物进口证明书》。上述挂车、半挂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进口时,海关签发“一批一证”的普通货物用《货物进口证明书》;其他未实行指定口岸管理的进口车辆,海关可应进口经营者要求签发“一批一证”的普通货物用《货物进口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