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2225]
问题标题:退运
问题内容:您好,我们托人从美国买了几本书,从北京关进来的,但快递公司直接给我们转到济南来了,现在在济南被海关扣住了,我们想退运,能退到韩国去么?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总署令第161号) 第七条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第八条 超出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属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一)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 (二)个人携带、邮寄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0盘的; (三)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四)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五)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有前款所列情形的,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收发货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可以依法申请退运其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因未提供详细信息,如属于第九条规定情形的,进境印刷品的退运手续请向现场海关通关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退运申报时,目的国应为美国。具体以现场海关的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