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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货样广告品运回[159226]

问题编号:[159226]

问题标题:关于货样广告品运回

问题内容:您好!09年我单位以货样广告品A出口一批成套设备到智利,没有外汇往来,提供给南美的客户免费试用。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计划将设备运回国内,请问以什么方式报关合适?需要交纳关税或者其他税吗?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你司的初步描述,因原出口时申报“货样广告品A”,建议退运进境时申报“退运货物”(4561)贸易方式。根据关税条例和征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免于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你司情形超出1年的时限,进口时应征收关税和增值税。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有关纸面材料后的确认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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