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9485]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货物内销
问题内容:按照海关总署150号令中的第十二条规定,“经主管海关批准,联网企业可以按照月度集中办理内销补税手续;联网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后,应当在当月集中办理内销补税手续。” 请问:1、联网监管企业(进料加工)内销保税货物,若想月度集中补税,是否需要向海关提交申请报告,三级审批???都需要哪些手续?? 2、根据现实做法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困难,月度集中补税很难在当月完成(例如31日内销的货物,要在当天就完成补税手续,不大现实),是否可以申请次月内完成集中补税??海关在实际作业中有其他变通的做法么??比如在次月10日之前等。以上,谢谢!!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1.需要向海关提出申请 2.具体情况请与主管海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