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9833]
问题标题:我想叫朋友在加拿大代购一个iphone4s
问题内容:我想叫朋友在加拿大代购一个iphone4s 16G版本的 手机邮寄到大陆请问不会扣留吧,还有关税问题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答:感谢你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2010年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的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上述手机已超个人物品进口限值。根据公告第三条的规定,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因此,上述物品入境时,必须向海关进境申报,并按10%的进口税率进行缴税。海关会在承运人向海关进行入境申报时根据上述物品的收件人地址委托邮局寄发要求物品所有人或收件人及时到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通知单,请收件人及时按其要求办理相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