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9860]
问题标题:咨询进出口方式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有14台中国制造的设备需要发到日本做检测。检测后和另3台日本制造的设备一起返回中国。 1)请问用什么贸易方式进出口?是一般贸易?暂时进出口?又或者是其他贸易方式? 2)如果之前以暂时进出口的方式出口,那日本的设备做一般贸易进口,提单是否需要开2张?(即1张提单1种贸易方式) 3)如果只能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那进口申报的贸易方式是一般贸易还是国货复进口?如果是国货复进口,和一般贸易进口相比有什么监管条件?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答复如下:到日本检测的因以“暂时进出境”的方式申报出口和之后的进口,而对于另外3台日本制造的设备,如果双方签署的是一般的买卖合同,应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无论怎样,两种货物不可在一起申报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