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0593]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保证金及料件废弃
问题内容:您好: 1、我公司是A类外贸企业,现准备开展进料加工业务(非限制类),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 什么情况下开展加工贸易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2、加工贸易项下的边角废料,因毫无价值,若按要求办理废弃手续需要物价部门出报告,但他们出一次报告的价格不菲,而且还要一本手册出一次报告,请问可否就此类废料出一次总的价值鉴定报告?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1、视加工企业不同,保证金收取也不同。2、可以申请按照边角料价值补税后自行处理。如有未竟事宜,建议直接致电手册备案地海关加贸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