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5237]
问题标题:关于东盟原产地证的问题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现有关于东盟原产地证的问题向海关咨询: 1.现由于转港,(从提单上原有的港口转到新的港口,两者同属广州关)已要求出口商更改所有单证,唯独原产地证、植检证未作更改。请问贵关在这样的情况下,在新的目的港报关时能否享受继续东盟项下的零关税优惠? 2.由于原产地证已在香港做了中检手续。如果要求更改原产地证,我司则必须把原件寄回出口国印尼更换。但我们咨询了香港中检局,我们必须连同原来的原产地证一齐送回到中檢局才能在更换了的原产地证上重新盖章。而出口国印尼那边的答覆是,他们必须收回旧的原产地证才能给我们更换新证。请问贵关对于我司目前情况有何建议或处理方法才能享受东盟项下优惠关税。 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85966233:您好,问题所述的转港是特殊的情况,请在进口申报时向海关做好解释,并按海关总署令第181号、第199号的要求提供单证材料,包括原先的原产地证书等单证。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可再向印尼签证机构申领新的原产地证书。此复。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