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5709]
问题标题:关于保税区内货物零进整出可否改变税号
问题内容:尊敬的青岛海关,有下列情况希望给予帮助解答。我司客人从世界各地采购零配件进入保税区,然后再以整机的形式进口到国内,由于客人办理了整机的免税表,只能以整机形式进口。这样税号由原来的入区时的多个税号,实际进口时变为整机一个新的税号。按照原来我个人的了解保税区进出的货物税号是不能改变的。上周我咨询了保税区海关他们说有一种情况可以改变税号操作。例如整机的税率高于零配件税率的情况下,没有对国家的税收造成影响。请贵关能否给予解答,给出依据的文件或法规、管理办法。十分感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北京报关员考试
答:根据《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的规定,保税区内的转口货物可以在区内仓库或者区内其他场所进行分级、挑选、刷贴标志、改换包装形式等简单加工。此类货物不允许有税号的改变。但如区内加工贸易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则其经海关审核备案的料件税号与成品税号的不同是可以发生的。如有未竟事宜,请直接致电0532-8295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