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0414]
问题标题:平板电脑及电脑一体机的归类
问题内容:平板电脑(如苹果ipad)及电脑一体机(联想电脑一体机)都没有实体的键盘,但它们既可以靠触屏输入,也可以通过USB接口外接键盘输入,从而实现键盘的功能,请问是否可以归入84713000(重量≤10千克,至少由一个中央处理器、键盘和显示器组),还是应归84714190(同一机壳内至少有一个CPU和一个输入输出部件;包括组合)?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深圳海关
答: 你好,所询商品应按照便携式数据处理设备归入84713000。网上咨询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