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6363]
问题标题:进料成品退换
问题内容:您好!上个问题可能我没说清楚希望能在咨询一下: 1.我公司出口到上海保税物流一批货物,因质量问题从保税物流退回,退回时申报的贸易方式是“进料成品退换”现在以同样的贸易方式从青岛口岸出口是否可以? 2.“进料出品退换”出口能否签发出口退税联? 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外贸知识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果你手册备案的出口口岸中有“青岛口岸”,并符合“进料加工出口的成品因品质、规格或其他原因退运进境,经加工、维修或更换同类商品复出”的条件,可按“进料成品退换”申报出口。申请签发退税联,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