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6496]
问题标题:不作价设备能否生产内销产品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不作价设备能否生产内销产品,怎样理解关于383号文中提到的“在加工贸易合同(协议)期限内,其每年加工产品必须是70%以上属出口产品”这句话的意思,这个加工贸易合同是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手册或电子帐册吗? 另外,我想举两个例子,也烦请帮忙解答,谢谢!一、如果该生产企业是加工贸易企业,也就是向海关申请了加工贸易手册或电子帐册的。这类企业进口的不作价设备能否生产内销产品。二、如果该生产企业,没有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手册或电子帐册的,这类企业是否能以不作价方式进口设备。三、如果该生产企业有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手册或电子帐册的,但没有以手册或帐册进口物料,而是一般贸易进口物料或国内采购物料,这种情况能否进口不作价设备,如果能,可否生产内销产品。 不好意思,问题比较多,烦请帮忙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答复:1.可以,具体请向主管海关咨询;2.不可以;3.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