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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关于国内购买原材料问题[146936]

问题编号:[146936]

问题标题:关于国内购买原材料问题

问题内容:我公司签了1000公斤的原材料,当时注明了100%国内购买,但因一些质量要求,需从国外进口部分原材料 1 如果我公司进了200公斤的原材料的话,请问合同核销时,怎么处理? 2 如果这200公斤我公司征税进口,是否等同于在国内购买了? 3 反之,如果签了100%进口,但因价格等原因,没有进口或部分进口的,其他改由国内购买的,需要购买前先更改合同吗?如果没有更改,核销时海关又会怎么样处理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合同备案变更情况请向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咨询。有关串料规定可查询海关总署195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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