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8346]
问题标题:血液透析粉的HS
问题内容:您好! 我司出口血液透析干粉,原先使用的HS;3004909090 其他已配定剂量的药品 但是血液透析粉是属于医疗器械.进口血液透析粉也是按医疗器械管理的 如 国食药监械(进)字2009第3452509号 国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3450087号 产品的成份是 该产品是将氯化钾,氯化钠,氯化镁,氯化钙,碳酸氢钠,冰乙酸. 如使用3004909090的 进入欧洲海关这样就按药品来管理了.这样很麻烦.欧洲客人也说是医疗器械范畴,不是药品的范畴.但我只找到9018范畴.这个好象是人工肾设备和耗材的 但不敢确定.请海关领导专家给予指导为感.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您可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报关实用手册》《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等工具书,按照《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向进出口地海关(包括直属海关)提出商品预归类申请。如是天津企业,请您联系全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中心天津分中心(办公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五路1号):1、归类一科办公电话:84201813(归类咨询); 2、归类二科办公电话:65205863。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