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9870]
问题标题:展览品的出运及报关问题
问题内容:我司即将参加俄罗斯一展会,想在展会上展出我司一台设备。请问展览品出口和复进口应分别办理哪些手续?另外,如果顺利的话,设备在展会上卖掉了,那是否还要在海关注销之类的?如果卖不掉,要复进口,那手续如何办理?听说,贸促会签发的ATA单证册可以免交进口关税,缩短通关时间,那提供ATA单证册和不提供ATA单证册,对于从我国出口和复进口报关手续有何影响?请尽快回复,多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ATA单证册下商品由中国国际商会提供总担保。签发等相关事宜请向中国国际商会青岛分会咨询。除另有规定外,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要求向主管地海关提交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展览品属于暂时进出口货物,复运进境时销保,且须在6个月内复进境。如展品不再复运进境,则不能按展览品申报,按一般贸易办理手续。